四川电力市场最新通知!
(一)9月开展短周期结算试运行,检验系统合理性,强化市场主体现货市场意识。
(二)10月开展整月结算试运行,检验规则的合理性和规范性,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结算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,并适时优化完善相关规则体系。
(三)11-12月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,逐步实现四川电力现货市场常态化运行。
市场结算方面:
现货结算日原则上按照公开征求意见的《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结算细则》)开展结算。
(一)电能量电费结算。
非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,结算日按《结算细则》开展电能量电费结算;非现货结算日,电能量电费按照《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》开展结算。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,全月电能量电费原则上按照《结算细则》开展结算。
(二)市场运营费用结算。
2025年,市场补偿类暂不开展结算;市场调节类费用在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开展结算。非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,市场平衡类按照《2025年四川电力市场结算细则》开展;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,按《结算细则》执行。
(三)结算限价。
在现货市场非整月结算试运行期间,暂不开展结算限价。
文件原文如下: